職災與職業病有什麼不同?認定程序、公傷認定、勞工保|安達人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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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災與職業病有什麼不同?認定程序、公傷認定、勞工保障一次了解

職災與職業病有什麼不同?認定程序、公傷認定、勞工保障一次了解

職業災害(簡稱職災)與職業病有什麼不一樣?又該怎麼認定呢?長期工作到三更半夜,突然有天回家感到心悸、頭暈目眩,這樣算是職災或職業病嗎?弄懂兩者的差異與認定程序,不只能提升自身工作安全的認知,若有一日不幸遭遇職業災害或職業病時,在公傷認定或是勞工後續重返職場時,也能尋求適當的協助喔,讓我們帶大家了解什麼是職災與職業病吧!

職災與職業病有什麼不同呢?

不論是職災或是職業病,都是我們不願遭遇的狀況,但這兩者有什麼區別呢?在《職業安全衛生法》(註1)中,對於職災的解釋為「因勞動場所之建築物、機械、設備、原料、材料、化學品、氣體、蒸氣、粉塵等或作業活動及其他職業上原因引起之工作者疾病、傷害、失能或死亡。」,基本上只要判定勞工身心收到工作環境或是職業活動造成的傷病狀況,就可視作職業災害。

其中「職業病」就屬於職災的其中一種,是指因職業活動暴露在風險因子下所導致的疾病,但疾病症狀是不是職業病,如同前言說的感到心悸、頭暈目眩等,則需要由職業醫學科醫師進行專業的判斷才能進一步認定(註2)。

職災的認定程序是什麼?

職災的認定可以大致分作兩大類,分別為「職業傷害」與「職業病」,兩者雖然都屬於職業災害,但認定的方式大不相同(註3):

職業傷害的認定較為單純,如果勞工在執行工作活動時受到立即性傷害,並能證明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經過,與執行工作的關連性以及傷害與事故的因果關係時,可向勞動部勞保局提出文件申請。

如王先生在執行工地器械安裝作業時,被鋼筋掉落物砸傷,造成腿部骨折,此為常見的「職業傷害」案例。又或是因工作場所地板溼滑造成工作人員在執行公務期間滑倒而受傷,這也視為職業傷害的範圍內。

「職業病」的認定程序則較為繁瑣,需要考量罹患疾病之前工作環境是否有相關的暴露風險、罹患疾病的證據與因果關係等等,最後也須由「職業醫學科醫師」進行判斷。

 

 

職業病該如何認定?常見的職業病有哪些?

不論是職業傷害或是職業病等職災公傷認定,都非常注重「因果關係」,所以在程序上也會依循此進行判別,若認為罹患疾病與工作性質有密切關係,可就診由職業醫學科醫師以「5大認定原則」(註3)進行職業病判斷,我們就以「張先生罹患塵肺病」為案例向各位說明:

  1. 客觀的疾病證據:張先生近期反覆出現咳嗽、呼吸困難等症狀,經檢查後發現罹患「塵肺病」。

  2. 職業風險暴露的證據:張先生的工作內容需長期暴露在粉塵環境下進行作業。

  3. 發病需符合時序性:根據張先生的就診資料顯示,之前並無相關病史,且症狀是在任職該工作,並接觸粉塵環境後才發生。

  4. 符合流行病學樣態:依據搜集「塵肺病」相關疾病研究資料,可證實該病症與暴露粉塵環境有明確相關性。

  5. 排除其他可能致病的因素:確認張先生的塵肺病確實是因為工作環境造成,需排除是否因其他非工作相關因素導致粉塵吸入。

經由上述5大原則認定程序後,醫師便可協助開立職業病診斷書,讓勞工進行後續的公傷補助、公傷病假、相關給付等作業。

根據《勞工職業災害保險職業傷病審查準則 》(註4)中,將各種職業病的分為8大類(如下述),然而職業病種類也不僅限此8大類,只要能由醫師認定程序判斷該疾病與職業相關性,都有可能認定為職業病:

  • 化學性危害:長期接觸有機溶劑、重金屬化合物、殺蟲劑或窒息類氣體(如甲烷、笑氣)等,所引起的危害疾病。

  • 物理性危害:噪音(聽覺受損)、高熱環境、低溫環境、異常氣壓、輻射或有害光線等,對工作者造成職業疾病。

  • 生物性危害:工作環境需與病原體長期接觸,像是登革熱、寄生蟲、SARS等,此職業病常見於從事醫療、生物實驗、畜牧業等工作人員。

  • 職業性肌肉骨骼疾病:長期負重、重複性用力、輕重機械震動等相關性質的工作,常見的職業病如肌腱炎、椎間盤突出、關節病變等,此為目前最大宗之職業疾病。

  • 職業性呼吸系統疾病:因長期暴露於粉塵、蒸氣等工作環境下,導致的呼吸系統疾病,如氣喘、塵肺病、支氣管炎等。

  • 職業性皮膚病:工作場所需使用處理或是製造各種刺激有害性之物件,導致皮膚病變或相關疾病。

  • 職業性癌症:工作內容需長期接觸具有致癌性的化學或物理物質,而引發的癌症疾病。

  • 其他危害:處理有機溶劑造成的眼球相關疾病,如結膜炎,或是長期於地下工作而引發的眼球震盪症,與身體受到嚴重傷害後引發的精神疾病,如創傷後壓力症候群。

 

職災勞工有什麼保障?公傷後要如何重返職場?

萬一發生職災或是職業病時,勞工能有什麼保障呢?若是日後公傷痊癒需要重返職場時,會遇到什麼問題嗎?常有勞工在經歷職災後,會對自己的工作能力喪失信心或對工作環境感到懼怕,即便公傷痊癒後也無法順利返回職場。

其實,針對職災勞工重返職場可能碰到的難題,政府是有訂立法規加以協助的,可依據​​《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註5)第66條規定,為了讓職災勞工恢復並強化工作能力,雇主或是勞工都可以向專業機構提出協助擬定「復工計畫」的服務,無論是職災勞工的工作分析、功能性評估以及生心理強化訓練等復健服務,都能從職能復健機構獲得相關協助,這些服務也能申請相關補助。

而職災勞工若因公傷無法工作,可向公司申請公傷病假,而依據《勞動基準法》(註6)雇主也需要進行補償與負擔相關醫療費用,此外勞保局也針對職災傷害、職業病等有相關醫療給付、住院負擔以及職災傷病給付,請大家不要忘記自己的權益,讓工作環境更有保障!

閱讀到此,相信各位已初步了解職災與職業病的認定程序,我們也建議各位若發現身體開始出現輕微症狀,並且意識到可能與工作環境相關時,請儘早向職業醫學科醫生尋求協助,以免病情加劇,也希望大家在從事工作時能全面了解工作所伴隨的風險,多一分認識便能減少一分罹患職業病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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