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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商品名稱及文號:
安達人壽安心食足定期保險
中華民國114.02.24安達精字第1140000019號函備查


給付項目:住院手術或處置慰問保險金、門診手術或處置慰問保險金、食物中毒慰問保險金、醫療無理賠紀錄增值保險金。

注意事項:

本保險健康險部分因費率計算已考慮脫退率,故健康險部分無解約金。

本保險「疾病」係指被保險人自本契約生效日起持續有效三十日以後或自復效日起所發生之疾病。

本保險為不分紅保險單,不參加紅利分配,並無紅利給付項目。

本保險於訂立契約前應提供要保人不低於三日之審閱期間。

更多注意事項
備註:
  • 本契約所稱「食物中毒」係指二人或二人以上攝取相同的食物而發生相似的症狀,並且自可疑的食餘檢體及患者糞便、嘔吐物、血液等人體檢體,或其它有關環境檢體(如空氣、水、土壤等)中分離出相同類型的致病原因,並向政府衛生單位通報而為列管追?之案件者。
  • 「醫療無理賠紀錄增值保險金」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依保單條款第八條及保單條款第九條之約定申請各項保險金時,若於本次接受手術或處置治療日之前,在「無理賠紀錄期間」內未曾申請過前述保險金之一者,安達人壽按保單條款所對應之增額比率乘以本次依保單條款第八條及保單條款第九條之約定所申請之保險金總額,給付「醫療無理賠紀錄增值保險金」。給付詳細內容或限制條件,請詳見保單條款第十一條。
  • ●「一般住院手術或處置慰問保險金」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因保單條款第二條約定之疾病或傷害並經醫師診斷必須住院接受手術或處置治療且實際於醫院接受手術或處置治療者,安達人壽按保險金額的二十倍給付「一般住院手術或處置慰問保險金」。給付詳細內容或限制條件,請詳見保單條款第八條。  
    ●「特定住院手術慰問保險金」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因保單條款第二條約定之疾病或傷害並經醫師診斷必須住院接受特定住院手術治療且實際於醫院接受手術治療者,安達人壽除依第一款約定給付「一般住院手術或處置慰問保險金」外,另按保險金額的三十倍給付「特定住院手術慰問保險金」。給付詳細內容或限制條件,請詳見保單條款第八條。  
    ●「特定住院處置慰問保險金」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因保單條款第二條約定之疾病或傷害並經醫師診斷必須住院接受特定處置治療且實際於醫院接受處置治療者,安達人壽除依第一款約定給付「一般住院手術或處置慰問保險金」外,另按保險金額的一倍給付「特定住院處置慰問保險金」。給付詳細內容或限制條件,請詳見保單條款第八條。  
  • 被保險人於同一次住院期間,接受兩項以上手術或處置時,安達人壽「一般住院手術或處置慰問保險金」之給付次數以一次為限,「特定住院手術慰問保險金」或「特定住院處置慰問保險金」之給付次數合計亦以一次為限。
  • ●「一般門診手術或處置慰問保險金」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因保單條款第二條約定之疾病或傷害並經醫師診斷必須接受門診手術或處置治療且實際於醫院接受手術或處置治療者,安達人壽按保險金額之五倍,給付「一般門診手術或處置慰問保險金」。詳細內容或限制條件,請詳見保單條款第九條。 
    ●「特定門診處置慰問保險金」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因保單條款第二條約定之疾病或傷害並經醫師診斷必須接受門診特定處置治療且實際於醫院接受處置治療者,安達人壽除依第一款約定給付「一般門診手術或處置慰問保險金」外,另按保險金額的一倍給付「特定門診處置慰問保險金」。詳細內容或限制條件,請詳見保單條款第九條。 
  • 被保險人同一次手術或處置中,接受兩項以上手術或處置時,安達人壽給付「一般門診手術或處置慰問保險金」及「特定門診處置慰問保險金」之次數均以一次為限。
  • 累計給付總額上限:保險金額x180倍x保險期間年數。
    ●以保險期間10年期、保險金額1,000元為例,最高給付180萬元。
    ●以保險期間20年期、保險金額1,000元為例,最高給付360萬元。
    各項保險金總額累計達其限額,本契約效力即行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