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特色
靈活加保 保證續保至80歲
百萬抗癌金(註1)
罹癌一次金 / 手術 / 療程補助
新式達文西手術
抗癌手術新契機 微創恢復快
標靶藥物補助50萬(註2)
重度癌症治療無壓力
化療/放療 安心守護
萬元療程補助(註3+註4)
完整保障
繳費期間 | 1年期 |
承保年齡 | 1-60歲 |
保障期間 | 1年期,保證續保到80歲 |
保險金額 | 100萬元 |
初期或輕度癌症保險金:3萬元
保險期間內(含續保)限一次、給付後契約不終止
重度癌症保險金:50萬元
保險期間內(含續保)限一次、給付後契約不終止
癌症化學治療保險金:1,000元/日
(每年限30日)
癌症放射治療保險金:1,000元/日
(每年限30日)
重度癌症標靶治療保險金:50萬元
保險期間內(含續保)限一次、給付後契約不終止
癌症達文西手術醫療保險金:15萬元
保險期間內(含續保)限一次、給付後契約不終止
保費試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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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將提供您保費試算結果
本保費試算僅供參考,
實際將有專人與您聯絡解說。
30歲,男性
保障/繳費年期 |
月繳 |
年繳 |
---|---|---|
終身/20年 |
NT$ 1,544 |
NT$ 17,550 |
終身/30年 |
NT$ 1,081 |
NT$ 12,280 |
商品名稱及文號:
安達人壽安心抗癌一年定期防癌健康保險
中華民國113.07.25安達精字第1130000068號函備查
中華民國113.10.01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3.06.28金管保壽字第11304207572號函修正
給付項目:初期或輕度癌症保險金、重度癌症保險金、癌症化學治療保險金、癌症放射治療保險金、重度癌症標靶治療保險金、癌症達文西手術醫療保險金。
注意事項:
本商品投保時,「癌症」等待期間為九十日。
本保險為不分紅保險單,不參加紅利分配,並無紅利給付項目。
本保險為保證續保之保險商品。
本保險具有費率調整機制,本公司得陳報主管機關調整本契約費率,續保之保險費費率可能因被保險人年齡及續保生效當時依規定陳報主管機關之費率而有所變動。
本保險於訂立契約前已提供要保人不低於三日之審閱期間。
備註:
- 以投保金額100萬元為計算 : 「初期或輕度癌症保險金」賠付3萬元 +「重度癌症保險金」賠付50萬元 + 「癌症化學治療保險金」同一保單年度內最高賠付3萬元 + 「癌症放射治療保險金」同一保單年度內最高賠付3萬元 + 「重度癌症標靶治療保險金」賠付50 萬元 + 「癌症達文西手術醫療保險金」賠付15萬元 =124萬元。
「初期或輕度癌症保險金」 =100萬元X3%=3萬元。實際給付金額依實際投保金額及保單條款第十二條為準。
「重度癌症保險金」 = 100萬元X50%=50萬元。實際給付金額依實際投保金額及保單條款第十三條為準。
「癌症化學治療保險金」同一保單年度內最高賠付= 100萬元X0.1% x 30(日) = 3萬元。實際給付金額依實際投保金額及保單條款第十四條為準。
「癌症放射治療保險金」同一保單年度內最高賠付= 100萬元X0.1% x 30(日) = 3萬元。實際給付金額依實際投保金額及保單條款第十五條為準。
「重度癌症標靶治療保險金」=100萬元X50%=50萬元。實際給付金額依實際投保金額及保單條款第十六條為準。
「癌症達文西手術醫療保險金」 =100萬元X15%=15萬元。實際給付金額依實際投保金額及保單條款第十七條為準。 - 「重度癌症標靶治療保險金」
以投保金額100萬元為計算: 「重度癌症標靶治療保險金」=100萬元X50%=50萬元。實際給付金額依實際投保金額及保單條款第十六條為準。 - 「癌症化學治療保險金」
以投保金額100萬元為計算:「癌症化學治療保險金」同一保單年度內最高賠付=100萬元X0.1% x 30(日) = 3萬元。實際給付金額依實際投保金額及保單條款第十四條為準。 - 「癌症放射治療保險金」
以投保金額100萬元為計算: 「癌症放射治療保險金」同一保單年度內最高賠付= 100萬元X0.1% x 30(日) = 3萬元。實際給付金額依實際投保金額及保單條款第十五條為準。